桑植县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项目

2016-10-20 09:10 来源:桑植非遗保护中心

  

    为了有效保护和传承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及《桑植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桑文广新〔2012〕2号〉,县文体广新局开展了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及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和评审工作。在个人自愿和各乡镇综合文化站推荐申报的基础上,文体广新局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全县6个乡镇推荐的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进行了初评。经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评审委员会评审,形成了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共7名(见附件1)。选择较为成熟的项目作为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项目,共7个(见附件2)。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和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项目

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异议受理单位: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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