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县公布第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2016-08-11 10:53 来源:桑植新闻网

  

    桑植新闻网7月21日讯(通讯员 艾凤)近日,桑植县第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正式公布,共有87处不可移动文物被列入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古遗址20处、古迹建筑22处、古墓葬17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21处、石窟寺及石刻一处、名人故居6处。

  从2008年开始,县文物局根据全国第三次不可移动文物普查的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全面而仔细的普查活动,并启动了第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对全县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反复遴选,组织考古所专业技术人员赴众多文物保护单位现场详细采集各类数据,捡拾文物标本,拍摄图片,调查了解相关历史资料,统计申报过程长达8年,经过县文物局认真反复的调查、考察和核实,最终报县人民政府核实批准,廖家村苗寨遗址、刘家坪白族乡瓦场包宝塔、芙蓉桥白族乡淋溪河朱邦国夫妇墓、瑞塔铺镇瑞市苏维埃旧址、沙塔坪乡洪家澜摩崖石刻等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研价值的文物点被定为第三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据悉,我县建制始于西汉,属武陵郡;三国时属吴,分隶天门郡;明洪武年间,属慈利九溪卫;雍正七年,属永顺府。历经千年历史转变,文化积淀深厚,创造了灿烂的民族文化,历史文物遗存丰厚。这些文物保护单位历史价值高、保存状况好,它不仅具有历史的真实性,是有物可看、有事可述的历史遗存,而且还有较高的典型性和较强的代表性,能见证我县某一时期重大历史事件,反映某一地区、某一时代独特的生产、生活状况和文化特点。它们的及时公布、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必将成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力量、旅游发展的重要基础、改善民生的有效途径、宣传我县的重要窗口,对加强文物资源保护、提高我县文化软实力具有重要意义。